堅持公立醫院藥房的公益性,公立醫院不得承包、出租藥房,不得向營利性企業托管藥房……
日前,廣東省衛健委官方網站轉發國家衛生健康委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《關于加快藥學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》(下稱《意見》),并提出上述執行意見。存在近20年的藥房托管終于被國家叫停。
有業內人士對新快報記者表示,據不完全統計,廣州市近年來,有上百家大小醫療機構已由商業公司托管或部分托管,其中不乏華南數一數二的大型三甲綜合醫院,還有一大批是基層醫院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。
對于已經托管的公立醫院藥房,將如何處理?廣東省衛健委的意見是:“對不符合國家要求的(藥房托管現象)要主動查糾、及時清理。”
現狀:廣州很多公立醫院已經將藥房托管
此前藥房托管在廣州、廣東甚至全國各大公立醫院都是遍地開花的情況,只不過,很多藥房托管后,仍留在醫院內,市民感受不深。
據不完全統計,在廣東范圍內,“拿下”醫院藥房數量最多的為康美藥業,該公司曾與廣東十余家三甲醫院簽約,拿下廣州門診量超100萬人次的某醫院中藥飲片代煎及藥品配送資質等……
探因:取消藥品加成后藥房托管愈演愈烈
業內普遍認為,藥房托管緣于取消藥品加成,也就是零差率銷售。所謂零差率銷售,指的是藥品要按照醫院的購進價格銷售,不允許加價。
失去加成銷售后,醫院藥房則被認為是額外的負擔。以廣州某二級醫院為例,此前該院每年藥品收入約為3億元,若按15%加成計算,利潤達到4500萬元。取消藥品加成,這部分收入沒了。
但是,很多醫院還是紛紛想辦法,與醫藥公司開展藥房托管服務。對于托管的藥企而言,渠道相對集中,供貨需求也穩定,公司的利潤有了保證,自然能保障醫院用藥不缺貨、不斷貨。所以醫院藥房尤其是三甲醫院,藥企對醫院藥房的“爭搶戰”,一度愈演愈烈。
業內聲音:這樣的結果,吃虧的是托管方
對于藥房托管亂象,廣東省衛健委原巡視員廖新波此前曾多次撰文探討。而面對國家的一紙禁令,昨日他在接受新快報記者采訪時坦言:“這樣的結果,吃虧的肯定是托管方,之前托管方也問過我意見,我的意見是,藥房托管肯定無法長久,但當時各方含糊其詞,企業怕失去商機。”
另外,藥房第三方托管、出租或承包,屬于獨家壟斷,一些品牌藥、利潤空間小的藥品可能被排斥,這可能對醫院合理用藥和安全用藥構成威脅,也不利于醫院對藥品安全性進行后續監管。
未來展望:患者可憑處方網購或到藥店買藥
對于未來,藥房將往哪方面改革?市民購買藥品將有哪些變化?
廖新波指出,目前國家已經明確,禁止醫院限制處方外流,患者可自主選擇在醫院門診藥房或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;另外,《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》已于2014年起征求意見。這一文件擬放開處方藥市場管制,允許網售處方藥。
廖新波認為,互聯網購藥是大勢所趨,一旦合法化,便捷的網絡就極有可能替代藥房,成為藥品銷售的最重要渠道。
政策解讀:廣東要求加強電子處方和長期處方管理
廣東省衛健委在轉發國家衛生健康委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《關于加快藥學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》時,還提出:
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、各辦醫主體和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藥學服務,探索構建適應人民群眾需求的藥學服務體系,促進新時期藥學服務高質量發展。
要落實分級診療制度要求,堅持以國家基本藥物為核心,以慢性病用藥臨床路徑管理為依托,醫聯體內逐步統一銜接用藥目錄,統一銜接藥品采購,統一藥品儲備調劑,統一指導合理用藥,統一陽光用藥監管,統一藥師隊伍建設,確保醫聯體和區域內醫療機構藥品供應保障連續性和同質化。
廣東衛健委要求各醫療機構,要加強處方審核和處方點評工作,積極推進互聯網+藥學服務,加強電子處方和長期處方管理,探索推廣醫院“智慧藥房”。依托區域內藥事管理質量控制中心,探索開展跨醫療機構的處方點評,定期將點評結果進行通報,加強臨床用藥監測、評價和超常預警,對藥物臨床使用安全性、有效性和經濟性進行監測、分析、評估。
探索設立藥事服務費,合理設置藥學服務收費項目,采取多種方式補償藥學服務成本,有效體現藥事服務價值,充分發揮藥師在合理用藥、控費節流方面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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